文学院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院发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院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把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工作提高到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重视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日常管理,提高警惕,严密防范,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为学院人才培养、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为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层(级)负责”的原则。学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文学院党政领导要在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西安财经学院关于维护学院稳定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和《文学院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安排,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有效地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学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文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与学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带领辅导员深入第一线,到学生班级、宿舍开展工作,进行具体处置。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学院稳定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立足防范,抓早、抓小。一旦发现有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学院内部。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依法办事,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办事。为了防范和有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研究解决引发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因和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消除隐患。

6.“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的原则。在收到可能影响学院稳定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信息时,要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报送,重要信息、重要情况的信息报送,要确保及时、准确、全面,不瞒报、缓报、漏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部署,负责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善后工作。

组长:蔡晓兰 卫亚昊(文学院党委书记、文学院院长)

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指挥、协调本学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副组长:胡平(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忠昌(文学院副院长)

师海军(文学院副院长)

其职责是:负责文学院稳定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

成员: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各系、各支部、分工会、团工委。其职责是:在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办公室设在文学院综合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日常工作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及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

四、处置步骤

(一)加强信息工作

1.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学院要定期召开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本学院的稳定安全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信息收集、分析、整理、报送工作。

2.坚持正面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学院要结合实际,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以及广播、板报、专栏等宣传媒体,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法律意识。

3.建立信息网络系统。

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报送工作由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在各系、科室、学生班级确定1名同志(同学)担任信息员,建立文学院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收集信息,确保全院信息通畅,以便能够使学院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争取主动,避免事态扩大。(文学院信息员名单见附表一)

信息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一般信息上报时限不超过4小时,重大信息上报时限不超过半小时。一般信息上报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学校总值班室,重大信息上报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校总值班室、学校领导。

4.采集信息的范围。

(1)“法轮功”及其他非法气功组织、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非法组织及非法出版物;

(2)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

(3)上访、请愿、游行、非法集会、阻塞交通、罢课、罢餐等群体性事件;

(4)火灾、爆炸、盗窃、投毒、破坏、事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5)重、特大敌情;

(6)其他可能引发或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二)对萌芽(苗头)状态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1.发现学院内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时,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综合办、学工办、团工委、辅导员等,要立即到达事发现场,负责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最快速度做出处置。

2.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文学院综合办、学工办、团工委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做好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人的监控。要及时研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源头问题。对确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以防事态扩大。

(三)局部状态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1.若文学院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院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时,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工办、团工委、要及时征求学校主管领导的意见,并立即将事件现时状态报告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管院领导的意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

3.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同时要积极发挥教工党员、学生管理干部、学生党、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作用,对聚集学生进行劝解、分隔、疏导和疏散,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疏导工作要做到“人盯班,班盯人”,对每个学生的动向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

4.对引发事件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要果断及时地予以解决。对原因不详、需要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干部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一旦调查清楚,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及时回复学生。

5.积极联系保卫处,维护现场周围秩序,并进行调查取证。积极联系宣传部,适时启用校园广播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宣传。

(四)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1.若校园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有串联、集会、到校外游行的迹象,并有可能激化时,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调动一切资源,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在分管校领导的现场指挥下,迅速开展工作,果断处置。

2.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学院干部,深入第一线,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宣传、说服、劝解、疏散工作,尽快将聚集师生带离现场。

3.事态激化,师生上街集会游行时,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力劝阻,并指派学院干部随队维持秩序,防止坏人混入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保护师生安全返校。同时要注重收集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应向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增派干部,加强工作力度。

4.在突发事件处置的过程中,文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党办、院办、稳定办,以便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报告,供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五、突发事件处置的善后工作

1.事件平息后,文学院各部门要按照校党委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原因,总结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查找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改进方法和措施,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出现反弹。

2.文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讨论有关文件和精神,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开展“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辨别是非能力,增强师生的大局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维护学院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3.对在突发事件中有过激行为的师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对那些在突发事件中确有“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以及对学院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师生必须处理时,一定要把握好时机,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要通过严肃法纪教育,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

4.文学院要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过程、处置结果等,做出详细记录、立卷备案。

六、责任追究

对于已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重、特大案件、事故等,实行事后责任追究制。按照责任大小、性质及造成的后果,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文学院

2016年6月

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事项

1.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3.公共饮食服务安全;

4.公共卫生;

5.学生意外伤害、自杀、走失事件;

6.学生集体罢餐事件;

7.学生集体罢课事件;

8.校园网络安全;

9.突发性涉外事件;

10.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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