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5/24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文学院专硕点的具体情况,现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聘原则

(1)硕士生导师的聘任管理要遵循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的规律,着眼于我院建设和发展目标。

(2)硕士生导师的聘任管理要有利于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硕士生导师队伍结构。

(3)硕士生导师的聘任要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校内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执行。

(2)校外兼职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第二至六条执行。

非高校、科研机构人员聘任兼职导师的,职称条件、工作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根据其职务及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3)本次导师选聘在已有的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进行。

三、申报要求

1.材料报送

(1)校内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2)校外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纸质版本一式三份(科研成果等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提交学院备案),于5月25日下午三点前提交至学科秘书处。电子版发送到wxyxkb@163.com。

四、工作程序

(1)学科秘书于5月25日完成申报人的资格初审和汇总工作,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学院对通过人员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5.《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汇总表》

文学院

2021年5月24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