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2021-2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6/23 点击次数:

为严肃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氛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西安财经大学考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颖 李忠昌

副组长:刘祥文 许妮

成 员:张璐 罗建周 赵艳妮 田晓刚 田彩芬

二、考前准备工作

1.考试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提前部署考试相关事宜。

2.教务办提前向文学院师生公布考试安排表,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3.学工部提前张贴考试宣传横幅,向学生做好考前动员工作,提醒学生提前准备考试证件,不得舞弊,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4.系主任提前通知本系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认真履行考试职责。

三、监考人员主要职责

1.监考教师需提前布置考场,在教室黑板上书写“考试作弊取消学位”字样。

2.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学生的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凡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要求学生清空座位抽屉内所有东西,并将复习资料、笔记本、手机等非考试用具放在指定位置。

3.监考教师向学生宣讲考试纪律要求,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4.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使用手机、微型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通讯用具,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谈笑,不准阅读书报,及时制止、记录违纪作弊学生。

5.监考人员现场抓获作弊学生,应确认违纪或作弊情节,没收违纪、作弊学生证件、试卷及有关作弊材料,填写考场记录,并将上述材料交学院考务办公室。

四、学生考场纪律

1.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作缺考处理。

2.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现场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将本人的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备查对。

3.考试期间学生座位周围不得留有任何非考试用品,桌面上不得留有与考试有关的字迹。学生使用草稿纸由监考教师发给并写上姓名、学号,考试结束时与试卷一齐收回,学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进入考场。

4.开考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答题。

5.考试中严禁使用手机、微型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通讯用具。一经发现,视同考试违纪处理。

6.学生答题应使用蓝色、黑色笔答题,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使用红色笔和铅笔答题。

7.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禁止吸烟、喧哗。考试中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试题印刷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交卷后不得在教室内逗留,不准在考场附近谈论考试内容或大声喧哗。

8.学生考试舞弊,必须立即终止答题,随监考老师去考务办公室处理舞弊相关事宜。

五、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学生的行政处分按《西安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凡发现考试作弊者,教务办与学工部应第一时间向考试领导小组汇报,经考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学籍处理结果后,学工部应于当天张榜公布处理意见。

文学院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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