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院2021年度目标任务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21 点击次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关于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安排,文学院以《西安财经大学学院(部)2021年度目标任务》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对学院2021年度本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总结,形成自评报告,现将《文学院2021年度目标任务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文学院综合办公室(202室)。

电话:83695806

文学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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