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校发〔2019〕16号)及西安财经大学相关制度要求,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实训中心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定供货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意愿、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实训中心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44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336109960
三、项目概述:选定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实训中心摄影摄像器材购买供应商1家,完成设备的定制、配送及安装售后服务。
四、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要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等涉及未决诉讼的企业;不能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条件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经营许可的法人组织;
②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等政府部门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③ 竞标人必须具有制造标的物或合法提供货物及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1日9:30至2022年11月24日9:3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44号文学院实训中心
3、文件售价:0元,无需缴纳相关保证金,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9:30前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44号文学院实训中心705室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44号文学院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
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