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工作要求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5/24 点击次数: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与《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20〕6号)文件精神,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与学校文件精神,重点对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认真落实指导教师、评审教师与答辩教师在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加强毕业论文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领导小组

文学院成立以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毕业论文质量保证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    李忠昌  

副组长:刘祥文                                                                                                                 

 员:张    罗建周  赵艳妮  张翠玲  鲁小艳

刘维付  马晓虎  韩卫娟      田彩芬

三、工作要求

1.学校每年组织相关部门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认定“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将根据抽检结果对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如查实“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违反《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行为的,“将撤销对该学生已授予的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该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与答辩教师按《西安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3. 学院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审教师和答辩教师签订责任书,依据学校管理文件认真落实指导教师、评审教师与答辩教师在各环节的质量要求。

四、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要严把质量关,对于学术性不强、逻辑构建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未达到毕业论文要求的学生坚决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要求学生认真修改完善,达到学校毕业论文水平后参加第二次答辩。

2.指导教师与评审教师在审阅论文时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随意给分。凡查重率高于25%经修改完善后参加答辩的论文,分数不得高于80分。凡参加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重新写评语打分数,评分不得高于70分。

3.查重率高于30%的学生论文,不得参加第一次答辩。查重率在25%至30%的经修改后查重达到学校要求,可以参加第一次答辩。所有学生必须在524日前完成查重工作,否则不得参加第一次答辩。

4.指导教师应在5月25日前,将查重与毕业论文质量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同学名单上报各系负责人,由各系负责人在系统中安排答辩小组与学生名单。各专业负责人将在系统中对查重率进行监督。

5.各答辩小组组长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分配评阅老师,评阅老师可从系统中下载论文进行评阅。如果答辩组老师要求学生送审纸质版,学生最迟于5月27日之前将论文送至评审老师手中。

6.所有指导教师与评审教师在答辩之前须在论文系统里及时审阅论文,撰写评语,给出分数。

7.答辩小组在答辩结束之后,要共同评议优秀毕业论文与不合格论文。各答辩组长向系主任及时提供需参加二辩的学生名单,由系主任统一宣布。答辩小组应及时进论文系统提交学生答辩成绩。

8.毕业答辩时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度,第二次答辩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系自行组织。

 

                                      文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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