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辅导员管理制度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辅导员管理规定》和《西安财经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就做好文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文学院大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使辅导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辅导员例会制度

按照学院规定,每周召开辅导员例会。文学院辅导员例会规定时间为每周星期三上午9:30举行。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学校学工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一周工作;讨论分析本学院学生突发事件以及布置本周工作。

二、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制度

辅导员应间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主题班会不得少于5次。主题班会内容由文学院统一安排,主题班会时间和形式由辅导员根据各班情况自行安排。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主题班会的准备工作,撰写实施方案。同时将主题班会的时间、内容上报文学院学工办。文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将对各班主题班会进行抽查。各班班长要做好主题班会记录。

三、辅导员深入寝室制度

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

四、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 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谈话内容参考如下: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辅导员应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学生的教育作好准备。

五、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六、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等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15%,并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同时认真做好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七、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1.按照学工部要求,在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辅导员应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娱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性学习竞赛,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3.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管理,要尽可能提供保障条件,使活动能顺利开展;要注意落实审批程序,加强课外学习活动的过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八、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1.每学期初,辅导员要根据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根据学院、系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制定周工作计划。

2.每学期中和期末,辅导员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从中推荐参加全院辅导员工作的交流;学工办将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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