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6/10/0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带来的压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17号)精神,结合我我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已认定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6-2017学年10个月,每生共计补贴300元。

三、工作要求

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定”推选学生名单,二级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报送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补助金分配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9日

补助金分配表

学 院

在校人数

每生补助金额

补助人数

补助总额

商 学 院

3780

300

1160

348000

统计学院

1940

300

595

178500

管理学院

1937

300

594

178200

经济学院

3316

300

1018

305400

信息学院

1800

300

553

165900

法 学 院

675

300

208

62400

文 学 院

1855

300

569

170700

外语学院

654

300

200

60000

公管学院

1029

300

316

94800

合 计

16986

300

5213

15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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