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关于2015-2016学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1/1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工部《关于评定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的通知》、《西安财经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共评选出50名学生荣获2015-2016学年学业进步奖,具体名单如下:

2015-2016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4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处联系。监督电话: 81556064,邮箱:xgb@mail.x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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