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3/11 点击次数:

各硕士生导师、相关老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文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 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 时间: 2023 年 3 月 18 日 (周六) 早上 8:00—12:00 下午: 2:00—6:00

(二) 地点: 翠西校区教学楼四楼

401 教室 402 教室 403 教室 404 教室 405 教室 409 教室

二、参加人员

2023 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三、预答辩委员会设置与成员名单

此次预答辩共设置六个预答辩委员会,具体委员会设置、成员名单及研究生 分组情况参见附件一。

四、预答辩条件

研究生参加预答辩前须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研 究生院官网下载),经导师同意签字方可参加预答辩。

五、预答辩流程与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组评议。

(一) 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 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 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二) 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三) 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并通知学生 本人。

预答辩时,研究生以PPT 的形式向预答辩委员会进行报告, 报告时间一般不 少于15 分钟。研究生报告后,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质询,时间一般不少于15 分钟。

六、预答辩结果说明

(一)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 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不需要修改或只需简单修改后可参加学位论文评审的 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评审前 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

(二) 预答辩结果为合格者,需按照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完善,将修改后的 论文经导师审定后,进入学位论文评审阶段。

(三) 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者,需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规定年限内,下次 答辩前(一般间隔 6 个月)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 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 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申诉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七、论文送审

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将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的论文电子版(PDF 格式) 和纸质版(一式五份) 于 3 月14 日(周二) 前交至各组答辩秘书汇总,由学位点组织送至各位答辩专家。

八、其他事项

(一) 各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高度重视预答辩环节, 认真听取预答辩委员 会评审意见, 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为后期评审与答辩打下基础。

(二)要求 2022 级研究生全程旁听。

附件一:预答辩委员会设置、成员名单及研究生分组名单


文学院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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