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关于做好从应届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2/05/0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12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雁征〔2012〕1号)文件精神,直招士官工作全面展开。为增加毕业生就业渠道,给品行优秀、爱军尚武的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应届毕业生的直招士官宣传工作。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户籍在雁塔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对象为未婚青年,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专业

总参谋部分配给我省684名士官的招收任务,其中男兵659名,女兵25名。招收单位分别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兰州军区、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汽车类、航空类、通信类、电子信息类、护理类、机械类等90余种专业,具体专业要求非常详细,可咨询雁塔区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84725266)。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宣传报名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使毕业生人人知道招收士官工作,个个了解招收对象、条件等详细情况,鼓励毕业生踊跃报名。应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专业证,1寸照片3张到雁塔区武装部报名,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02室)登记,

2.体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体检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政治、专业审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1日。由区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家访和专业审查。

4.审批定兵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区征兵办按照规定对拟招对象进行公示5天后择优审批定兵,集中办理入伍手续。

5.档案审查、交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区征兵办根据省、市征兵办通知的地点和联系办法移交新招收士官的名单和档案材料。

6.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区征兵办集中组织新招收士官进行入伍前编组和安全教育,协调好自行报到工作。

其他事项可咨询学工(人武)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大为 高远飞

电 话:815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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