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9 点击次数:

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进一步明确信仰、坚定信念、增强信心。根据党委工作要点,举办2017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要求上进,各方面表现优良,被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具体由各党校分校负责审定。二、培训内容1、集中讲座七次,每次一个专题,每个专题2个课时。 第一专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第二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第三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第四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和共产党员条件 第五专题 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专题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第七专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2、观看党史教育记录片《信仰》(影片片源可与党校办公室联系)3、集中复习指导一次三、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从2017年4月3日起到6月20日止。培训方式采取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独立办班,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方式进行。组织部(党校)负责统筹和指导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计划、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制发《结业证书》。四、考核与奖励 组织部(党校)6月份进行统一闭卷考试,集中组织阅卷,卷面成绩占70%,该部分的成绩由组织部(党校)负责。学员平时考勤、写学习心得和笔记情况等占30%,该部分的成绩由各党总支(党委)根据考核情况上报组织部(党校)。学员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中有任何一部分成绩未予通过者,即不能正常结业,不能领取结业证书。 五、要求1、本次培训统一使用组织部订购的新版积极分子培训教材,同往期一样重复利用,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开课前清点教材数量,教材如有遗漏需要补发的,可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具的申请统一补发,补发后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编号加入原教材库,以便后续使用。2、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做好。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亲自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授课教师应重点在学校党校教师中聘请,鼓励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本学院学员上党课,按计划尽早完成培训任务。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按分配指标和条件确定学员名单,于4月30日前将培训计划和学员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以上领导签字后报组织部审定(同时报电子版)。上报名单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准确填写学员的编号、姓名、性别、班级等基本信息。课程设置可灵活进行尽量放在周末、晚自习等时间组织开展教学活动。4、加强培训班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西安财经学院党校学员管理办法》,严格请假制度、考勤制度和结业考核制度。5、组织部(党校)负责督察各培训班的管理情况,将根据情况抽查学员的考勤、笔记、心得体会。6、为体现党课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需在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党校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附件1:2017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指标分配表; 附件2:任课老师名单及联系电话。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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