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发放温馨提示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5/01/09 点击次数:

又是一年岁末时,各位老师辛苦了!感谢您一年来的辛苦努力和付出。我院津贴发放按照学校和文学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2013-2015聘期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执行。本年度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已发至各系邮箱,科研工作量化分已经公示,为了方便大家查阅计算自己的津贴,现将有关津贴发放工作量的标准和办法摘录如下:一、教师岗位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分别占绩效工资标准的50%。二、基础津贴内部,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占70%,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占20%,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占10%,每月发放。教师岗位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定额如下: 职级类别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定额年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H年基本科研工作量(分)专业建设负责人140133教授160113副教授120093副教授220080讲师120064讲师220052助教112027助教212020说 明1.基本教学工作量指实际上课数。2.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定额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酬。3.年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占年科研工作总任务量的40%。 三、业绩津贴按照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业绩及贡献情况按年度发放。业绩津贴内部各构成要素以教师职级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核算比例:教授以上岗位:业绩教学量与科研工作量分占40%与60%;副教授岗位:业绩教学量与科研工作量各占50%;讲师岗位:业绩教学量与科研工作量分占60%与40%;助教岗位:业绩教学量与科研工作量分占70%与30%。2013年度和2014年度科研工作量我院以量化分为标准。 教师教学业绩工作量和科研业绩工作量定额如下:职级类别年业绩教学、科研工作量定额年业绩教学工作量定额(H年业绩科研工作量(分)专业建设负责人120200教授120170副教授1120140副教授2120120讲师112096讲师212078助教112040助教212030说 明1. 业绩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授课,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考试命题及批改试卷等。2.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年业绩教学科研工作量定额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酬。3.年业绩科研工作量定额占年科研工作总任务量的60%。 请各位老师依据自己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量化分计算津贴,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发放津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清楚的请咨询学校财务处。祝各位老师假期愉快,开心快乐,幸福安康。 文学院 二0一五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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