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一、我院印章代表我院的权利、凭信和职责,是签署对内管理和对上公务文件、材料的责任依据。
二、办公室负责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三、使用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和审批手续。首先由经办人填写《文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并注明事由、时间、用印数等,然后连同用印材料一起按相应审批程序审批。
四、有关审批程序:
(一)凡使用学院名义的文件、公函、凭证、协议等,必须有院长签字,方能用印。
(二)凡各部门以学院名义对外联系公务,必须有学院主要领导的签字。
(三)各种合同,协议等,由主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后方可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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