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班级考评细则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一、班级考核指标及分值。

(一)班风建设(30分):包括班干部的整体素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班级凝聚力和全班同学的集体荣誉感、班级的对外宣传和影响力、班级各级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情况,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情况。

(二)学风建设(30分):包括全班同学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学习成绩、学习和科技活动情况,全班同学通过CET-4、CET-6、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科研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三)文化建设(20分):包括本班同学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活动情况和公寓文化建设情况、班级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情况、本班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涌现情况。

(四)生活建设(20分):包括本班的早锻炼情况、宿舍文明建设情况、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况。

二、评分细则

(一)班风建设:总计30分,基础分为18分,基础分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为0分。

班干部学习成绩、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在班级和学院中的影响力情况3~4分。

班级在各级各类活动和突发事件中表现出的态度、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2~2分。主动承办院级活动5分/次,主动承办系(专业)级活动奖励3分/次。承接学院、系(专业)高质量宣传任务奖励2分/次。

在考核期内,本班同学入党、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0.5分/人次;被评为“文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励0.3分/人次。学生因违纪处分,从开除、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分别罚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二)学风建设:总计30分,基础分为18分,由院教务办、学工办指导学生会学习部在基础分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为0分。

1.在考核期间获得奖学金,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四个等级分别奖励1分/人次、0.5分/人次、0.3分/人次、0.2分/人次、0.1分/人次。国家一等奖学金每人次0.6分,二等奖学金每人次0.4分。

2.通过CET-6奖励0.5分/人次,通过CET-4奖励0.3分/人次,通过计算机水平考试四个等级分别奖励1分/人次、0.8分/人次、0.6分/人次、0.4分/人次。

学习委员参加有关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活动情况-3分~3分。

参加全国、省市、大院、文学院、系(专业)竞赛、学习科技活动,分别奖励5分/人次、4分/人次、3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

本班学生在考核期内考试不及格罚0.2分/门。

本班同学在考核期内旷课罚0.1分/节。

(三)文化建设:总计20分,基础分12分,由团工委指导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秘书处、宣传部等在基础分上加减各项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不低于0分。各班文艺、体育、宣传委员出席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情况-6分~6分。

参加全国、省市、大院、文学院、系(专业)校园文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分别奖励5分/人次、4分/人次、3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参加和各类社团活动获奖0.2分/人次。

(四)生活建设:总计20分,基础分12分,由学生会生活部在基础分上加减各项考核指标奖惩分,最高不超过总分,最低不低于0分。

在考核期内出勤率在90%以上奖励5分,80%以上奖励4分,70%以上奖励2分,60%以上奖励1分,50%以下罚1分,40%以下罚2分,30%以下罚3分,20%以下罚4分,10%以下罚5分。

在各级宿舍检查中,优良类0.5分/个次,不及格罚0.5分/个次,(混合宿舍居住成员在半数以上的班级为主)。

大院优秀宿舍奖励3分/个,文学院优秀宿舍2分/个。

在检查中发现该班学生晚归罚0.2分/人次,夜不归宿罚0.1分/人次。

在检查中发现该宿舍不服从管理,在学习时间打牌、玩游戏,抽烟、赌博、使用违反规定的电器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罚1-2分/人次。

三、组织实施

本细则由文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学年考核一次,与学院评优同时完成。

考核时由班级先写出自评报告和各项加减分值表,经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各班班长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审核,由专题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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