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国家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科学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安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西财学子【2007】27号)的规定,文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文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工办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代表的评议小组。经过学生申请、测评小组评议、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认定梁艳等551名普困学生、王凯等216名特困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直接向以下部门或个人反映。
监督电话:
文学院党委副书记电话:82348320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82348312
文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电话:82348304
文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一般贫困)》.xls 文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特困)》.xls 文学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