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05 点击次数:

2016级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4月1日下发《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文学院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成绩合格者均可自愿申请。但申请者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所修课程有补考未通过者;

(二)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

(三)艺术类专业间、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间互转;

(四)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留级、由其它学校转入我校者;

(五)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中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二、时间安排

1. 4月5日前上报文学院转专业计划,交于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于4月7日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

2.申请转专业学生于4月10日前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各班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并核查学生在校的思想纪律表现后交至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对申请学生各门课的考试与补考情况予以审查并计算学生已修完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初审合格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合格汇总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审核、盖章,于4月25日前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月28日前将学生必修课成绩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发给学生转学业考试准考证,学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4.考试时间为5月13日(周六)下午14:00—16:00(大学英语),16:20—18:20(高等数学[含初等数学]/大学语文)。

注:学生申请表等相关表见西安财经学院校网通知附件

文学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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