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带来的压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17号)精神,结合我我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已认定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6-2017学年10个月,每生共计补贴300元。
三、工作要求
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定”推选学生名单,二级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报送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补助金分配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9日
补助金分配表
学 院
在校人数
每生补助金额
补助人数
补助总额
商 学 院
3780
300
1160
348000
统计学院
1940
300
595
178500
管理学院
1937
300
594
178200
经济学院
3316
300
1018
305400
信息学院
1800
300
553
165900
法 学 院
675
300
208
62400
文 学 院
1855
300
569
170700
外语学院
654
300
200
60000
公管学院
1029
300
316
94800
合 计
16986
300
5213
156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