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考取研究生需提档的,应根据所录取学校调档函相关规定办理。需要提前提取高中部分档案的,应由辅导员将档案装入西安财经学院学生档案袋,进行封口并加盖二级学院院章,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剩余部分档案,随其他毕业生档案一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份寄出。
2、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提档案进行签封,加盖公章;毕业生对已提出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档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及就业协议书,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2013届毕业生考研自提档案申请表》。
4、其余考取研究生同学的就业协议书,由各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5、档案需经机要局寄发的,应先由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再前往机要局办理。
西安财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