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生研究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5/12 点击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具体情况,决定于5 12日至524日进行新闻与传播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校内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

1.选聘原则

1)硕士生导师的聘任管理要遵循新闻传播学中文国际教育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的规律,着眼于我院建设和发展目标。

2)硕士生导师的聘任管理要有利于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硕士生导师队伍结构。

3)硕士生导师的聘任要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持续发展的原则。

4)硕士生导师的学术方向为新闻传播学科与中文国际教育学科。

2.选聘条件

1)校内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七、八条执行。

2)校外兼职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见附件2)第二至六条执行。

3)导师扩展指导领域的,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十条执行。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招收研究生,现有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生导师欲招收国际中文教育方向的研究生,须按学校要求填报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申报要求

具备导师资格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文学院学科办公室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4.审定

由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在文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校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

校外指导教师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业务骨干中选聘,由申请者向文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由学校颁发聘书。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材料报送

校内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工作”下载)。

校外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非高校)》或《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高校)》,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工作”下载)。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本一式三份交至文学院学科办。

2.时间要求

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519

    

 

    文学院


       2023511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5.《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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