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考研辅导与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次数:

 

学生考研工作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加强学生考研工作,有利于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有利于扩大学院的办学影响,有利于引导学生成人成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考研的指导、管理及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学生考研工作水平和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教学秘书组成的考研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管理学生的考研指导和奖励等工作。

第二条 所属中文系、新闻系与艺术系三个系要制定学生考研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明确本系学生考研工作具体目标,遴选有经验的教师组成考研指导小组,每个指导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名教师,在每年9月10日之前向学院报送指导小组成员及指导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应与辅导员密切配合,对学生考研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和有针对性指导。

第三条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考研指导小组教师应及时把握国家考研政策,收集考研相关信息,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考研学校和专业;在院教务办统一安排的固定教学场所进行专业课辅导(不得少于5次);举办系列考研讲座,传授学习经验与方法,交代复试相关注意事项;收集院校调剂信息,帮助学生联系调剂等,切实做好学生考研的全程指导与服务工作。

2.辅导员应积极配合学院与专业教师做好考前动员工作,安排学生参加专业辅导小组,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研讲座;做好学生考前摸底工作,熟悉考研流程;在网上预报名、正式报名、入学考试、国家线公布及调剂系统开放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学生;及时搜集学生信息(准考证、考试成绩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汇总考研参考率与录取率上报教务办。

第四条 考研指导老师奖励

1.考研参考率奖励:考研参考率是指学生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的人数占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奖励以班级为单位,凡是班级参考率高于40%的,奖励辅导员10课时。每超过5个百分点,增加1课时。汉语言文学专业与新闻学专业班级参考率高于55%后按以上标准予以奖励。

2.考研录取人数奖励:按照考研指导小组辅导学生中实际录取人数计算奖励,每考取一名学生奖励指导小组20课时。

3.考研录取率奖励:班级录取率高于10%另奖励20课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课时。汉语言文学专业与新闻学专业班级录取率高于15%以上才予以奖励。该奖励业绩由班级辅导员与所有考研指导小组成员共同分配。

4.各系根据相关考研指导老师的工作量与工作效益予以分配,分配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于院内公示后发放。

奖励程序

(一)辅导员在每年6月份将参考学生情况(提供准考证与考试成绩复印件)及考取研究生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办。

(二)考研指导小组在每年6月份将考研学生辅导情况(提供考研辅导工作记录表)及考取研究生情况(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各系汇总后报送教务办。

(三)教务办对当年全院学生考研录取情况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院党委会议审定。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授权教务办负责解释。

附:文学院考研辅导工作记录表



                                                                                       文学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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