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实践教学是运用实践教学手段模拟社会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实践技能以及综合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制订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充分考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吸收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优化内容和结构,努力使实践课内容体现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以我院情况具体包括:

舞台演出、设计作品展览、影视作品与新闻视频拍摄、户外写生、剧本创作等。

二、实践教学大纲

(一)每门实践课都要有实践教学大纲。指导老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格式编写。

(二)实践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践教学大纲进行,以保证实践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践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实践教学运行

(一)实践教学任务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计划确定,教务处在每学期与其他教学任务同步下达下一学期的实践教学任务;实践室和实践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实践教学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开出实践。

(二)实践课的教学必须严格依据《西安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西财教字[2005]23号)进行。

(三)实践室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准备材料、工具,并保证供电、供水、供气线路和通风系统畅通。

(四)各门实践课的教师上实践课时,必须结合实际讲解实践室规章制度、安全及卫生事项,对学生进行爱护实践器材、以及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等方面的素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应对每一次实践的原理、方法、要求和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对学生进行讲解;实践完毕后,实践任课教师须填写当次《实践教学记录》。

(五)学生应按规定认真独立写出实践报告,教师应认真评阅实践报告。

四、实践教学考核

(一)实践课程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成绩应从学生平时实践操作、实践报告撰写及实践考试、考查等方面综合评定。

(二)与理论课程配置的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记入该课程的总成绩。

(三)独立设置的实践课不及格者应重修。

(四)实践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五、实践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一)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掌握实践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实践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践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践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践教学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

(二)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应围绕实践课程内容体系与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方法、实践室开放、档案管理、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软件的研制与开发等进行研究和探索。

(三)实践室应加强实践教学信息管理,注意收集国内外本学科发展信息、趋势及实践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动态资料;及时进行实践教学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

文学院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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