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开展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25 点击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具体情况,决定于5月24日至5月30 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现将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校内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 1.选聘条件 参照《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要求 未具备导师资格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文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已具备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可在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点进行资格认定 3.审定 由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二、校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 校外指导教师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业务骨干中选聘,由申请者向文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由学校颁发聘书。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材料报送 校内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校外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非高校)》或《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高校)》,同时报送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交至文学院教务办公室218室。2.时间要求 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中午12点。 附件1:《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见教学管理制度)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试行)》(见教学管理制度)附件3:《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文件下载)附件4:《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非高校)》(见文件下载)附件5:《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高校)》见文件下载) 文学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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