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26 点击次数: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由教育部有关部门联合主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于近期举办。一、征文主题我与汉语拼音二、征文对象全国各大学学生和教师,语文文字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三、征文要求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使用、研究汉语拼音过程中的思考认识、感悟心得或发生的故事。2、自选体裁创作(诗歌除外),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3、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4、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每人最多投两篇。5、投稿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四、征文办法1、征文设置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大学生组、教师组、社会组5个组别。投稿时请注明所属组别。2、投稿分为邮箱投稿和信函投稿两种方式。(1)邮箱投稿:请将作品发送至yywzbyx@163.com,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投稿+组别”。(2)信函投稿:请将作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201室《语言文字报》编辑部,邮编100010”。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1、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将在中国语言文字网、《语言文字报》等媒体上公布。2、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办法证书。获奖作品有机会在中国语言文字网、《语言文字报》等媒体刊发,并结集出版。六、时间安排1、征集阶段:2018年6月——11月。2、评审、结果公布阶段:2018年12月。望我校学生和教师踊跃参加。特此通知。 文学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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