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3/29 点击次数:

 

 为推进文学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工作,鼓励我院教师产出高质量、高层次的学术成果,规范专著的出版资助程序,经学院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范围及要求

1.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发〔2019〕4号)的规定字数(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对于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暂不予资助。

2.由文学院教师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

3.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中注明“本著作获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注明“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字样。

4.接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出版后,必须参加四年内厅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奖的申报。

5. 学术著作出版后,申请人持出版合同、相关发票、学术著作样书20册到文学院和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2. 申请人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80%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3. 申请的学术著作须与我院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对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 申请人在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前,原则上须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或拟签订协议书。  
    三、资助额度

出版资助额度根据学校科研处认定的著作出版社等级、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以及学院出版经费预算等情况确定。

四、申请程序

1.学院每年5月和11月各开展一次专著出版资助的申报工作,其他时间不受理申报。

2.申请人填写《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书稿(文本一式两份、电子版)及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原件交学科办。

3.学科办将材料汇总后提交文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拟资助学术专著。

4.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确定具体的资助额度。

 

附件:文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请书

 

                                               文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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