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7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学管理,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切实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染力和表现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制定本细则。

一、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制作课件要坚持技术、设计和内容的先进性,处理好当前应用和以后改进的关系。

(二)实用性原则。从学生及教学的实际出发,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科学选配适宜的媒体,对所开发课件进行一体化设计。

(三)计划性原则。在充分了解兄弟院校相应课程的课件制作、使用情况和开展动态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课程的特点,科学制定开发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经济性原则。兼顾适用专业和制作成本,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五)协作性原则。充分利用我院已有的设备和资源,密切配合,协同开发。

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实施要求

多媒体教学本着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设计的原则施行:

(一)课件要求:

1.多媒体课件应该形象、生动、直观地展现教学重点、难点,信息量要适中,要有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吸收和理解,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间的教学互动;

2.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本专业本学科的特点并注意吸收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最新成果,突出特色和质量;

3.多媒体课件制作要结合教案进行,不允许以课件代替教案;

4.多媒体课件的引进要注意是名师、名校、名课并对我院的教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5.多媒体课件必须先通过课程所属部门审查,才可以在教学中使用,杜绝不合格的课件进入课堂。

(二)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专业达到15%以上。

(三)要求青年教师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新进教师的试讲、资格认定方面一律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多媒体教学的审批程序:

每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及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教师多媒体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申请表与课件资料送交本系进行审查,各系负责本系所属课程多媒体教学的把关工作。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任课教师将申请表报文学院教务办与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办备案,方可有资格使用多媒体教室排课,否则一律不予安排。

四、多媒体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提倡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使用多媒体教学,但要注重效果,讲求质量,杜绝盲目使用。

(一)为提高我院多媒体教学应用的水平,我院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将不定期开展多媒体课堂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达到多媒体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将按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不合格处理。

(二)有计划地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工作,开展多媒体教学比赛,组织多媒体观摩教学,举办经验交流会等,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查实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在课堂教学中使用低质量的课件(例如简单复制课本内容、课件中错误较多等)、缺少教案的课件或纯粹复制他人的课件;

2.在上课期间播放、演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未经批准使用多媒体设备或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

4.未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正常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四)为鼓励广大教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提高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学院将定期进行多媒体课件的评审工作。对于通过评审的获奖课件,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鼓励;对于在省内或全国获奖的课件,学院将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配套奖励。

文学院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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